海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2日10时至2019年1月3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元方缘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安市城东镇海防路18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350号、苏(2016)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8184号】宗地面积3064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843.51平方米。具体现场看样。
提醒:本次拍卖价为协商价。
拍卖价:15302000元,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同伦拍拍 18114713686 、4008830070,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煤气天然气等费用没有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
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营业部,
账号:32001647136052502374,
开户行联号:10530610001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本标的物已经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拍辅工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3-0070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