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延飞塑胶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定于7月26日10:00起至7月27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延飞塑胶有限公司所有的存货、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注册商标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分零拍卖情况如下:
1、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绿化树木,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中房屋、构筑物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龙腾工业园区(龙宝边家8组),建面约为9231.55㎡,现空置,未办理产权证,土地证号为301D房地证2010审第0051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236.7㎡,工业、出让地。起拍价:720.90512万元,竞买保证金:72万元,增价幅度单位:10万元(即以1 -9的整数倍递增)。
以上标的物情况可查看延飞塑胶财产拍卖清单。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7月8日起至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户名为: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方可参与竞买。报名及竞价操作可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咨询。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中房屋、构筑物现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交付,标的物中存货、机器设备、树木、办公用品等动产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拍卖服务费不作调整。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拍卖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5、标的物中车辆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9、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会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11、本次拍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服务费。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31 63622166 王老师 QQ:180888896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破产管理人电话:13310265464
受案法院监督电话:023-87666027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延飞塑胶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