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受拍卖人委托将于2016年3月2日10时至2016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恒隆金属有限公司名下两处房地产
1、土地证号为吴国用(2005)第1405539号,座落于震泽镇众新乐村,规划用途工业,面积11670.2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9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3006328号建筑面积为13893.81平方米,规划用途办公,登记日期2009年11月30日。带租拍卖。 2、土地证号为吴国用(2005)第1405540号,座落于震泽镇众新乐村,规划用途工业,面积11910.1平方米,终止日期2055年5月19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3004235号建筑面积为4450.81平方米(其中,3224.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1225.9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一般住宅),登记日期2006年5月12日。不带租拍卖。
以上房地产详细状况可参考苏万方源JD估字【2015】第012号评估报告书
注:(1)因拍卖委托人选择继续履行和吴江震泽镇一江春水足浴休闲会所、青岛小小海鲜大酒店/俞方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苏州极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苏州吴江音悦明珠歌厅、吴江市锦泽依家丝绸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而前述租赁合同涉及的恒隆公司名下房地产分别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3006328号,建筑面积为13893.8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吴国用(2005)第1405539号,面积11670.2平方米。故该房地产带租拍卖。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前述合同由买受人继续履行。前述合同项下的已到期租金由恒隆公司管理人收取,未到期租金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日起由买受人收取。(2)恒隆公司名下土地【证号为吴国用(2005)第1405539号,面积11670.2平方米】系工业用地,曾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作为商服用地使用,但现批准已过期,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不可继续进行商用的风险。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
起拍价:50925600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有意者请至现场看样,成交后以现场确认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根据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联系安排看样。
另竞买人可至拍卖委托人处查看带租拍卖房地产有关租赁合同相关内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个以上竞买人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恒隆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账号:5129056803109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3915567015,0512-63493843;
监督电话:0512-63493824
拍卖委托人:苏州恒隆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史律师 1391556701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松陵镇高新路788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