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王庄子大街56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355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第五印刷厂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王庄子大街56号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5-04-30 |
资产评估值 | 1,709.02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1,750.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11-1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12-09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王庄子大街56号 | ||
房地证号 | 东房字第0006870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2946.74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2132.38 | |
设计用途 | 企业生产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拨建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525.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确认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网上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标的物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缴纳挂牌价格30%(52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充分认同转让房产现有的现状情况,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摘牌手续,即表明已全面了解了该房地产情况。 3、在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4、若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相关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在中心产生的双方的鉴证手续费用、办理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产权交易合同》协商、确认,并提交产权交 易中心审核。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交易余款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汇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扣留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1)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交易合同》的;(4)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8、实际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及过户时,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与挂牌面积如出现不一致,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面积为准,面积偏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标的房屋建筑物中有9栋房屋建筑物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总建筑面积:1223.48平方米)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赵燕茹 | 联系电话 | 58790652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