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四楼拍卖厅,以传统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和龙市颖文街458号某木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及机器设备:
1.房屋:车库,建筑面积为96.03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1208号;收发室,建筑面积为40.1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1206号;食堂,建筑面积为229.07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1207号;厂房,建筑面积为92.14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5号;机修间,建筑面积为113.27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8;变电所,建筑面积为115.0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7号;宿舍,建筑面积为357.81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9号;办公室,建筑面积为555.24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6号;厂房,建筑面积为2379.03平方米,产权证号为00030194号;彩钢房,建筑面积99.75平方米;偏房,建筑面积546.00平方米;彩钢房,建筑面积515.78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642.04平方米;
2.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围墙、大门及地面。
3.土地,性质为国有租赁用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面积为22,282.00平方米;
4.机器设备:自动磨刀机、挑选机、烘干机、常压锅炉、蒸汽锅炉等17项。
拍卖参考价664.05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时间: 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
拍卖地址: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四楼拍卖厅
展示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11月26日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延吉市西城支行;账号:07311701040000090)并于2015年11月2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延吉市万事达公寓8-16号,吉林银龙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8504336488 王女士
联系地址:延吉市万事达公寓8-16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172(州法院)
州中级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108(州院司法辅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