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3日10时至2015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四组的海安县泰明纺织有限公司和海安县西场镇石桥村一组、西场街道人民西路的海安县萧雅纺织厂的涉案资产。
(1)合法建筑房屋:
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4组10幢,合法建筑面积为396.65平米;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4组11幢,合法建筑面积为218.32平米;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4组8幢,合法建筑面积为1773.65平米;产权证号:2010005820。
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4组5幢,合法建筑面积为623.51平米;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4组6幢,合法建筑面积为4204.54平米;产权证号:2011005448。
海安县西场镇石桥村1组3幢,合法建筑面积为1167.41平米;产权证号:2010000941号。
海安县西场镇西场街道人民西路100-2号1幢,合法建筑面积为1227.72平米;产权证号:2012000636号。
(2)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2010第2010005号,合法土地面积为6486平米;2011第x201112号,合法土地面积为6271平米;2010第201062号,合法土地面积为3249平米;2009第x201141号,合法土地面积为2679平米、2009第x201142号合法土地面积为1500平米。
部分大楼及土地存在抵押。
(3)其他自建房,面积为8739.59平米,无证;
(4)机器设备: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转杯纺纱机、复合多筒除尘机组、纺织空调设备、电器设备、纺织仪器以及办公设备等。
(5)存货:机物料、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等
起拍价:2397.6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工业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安县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安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11月3日起至 2015 年11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查证后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年1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安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13605250237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332294、0513-68332299(韩法官、万法官)
监督电话:0513-68332290。
联系地址:海安县宁海南路90号。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