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3日至2015年11月2日共60天期限内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5年9月3日至2015年9月18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0时至2015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9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1月2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0时至2015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苏州华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兴村,房屋建筑面积为19907.06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9897.16平方米,无证建筑物建设面积为9.9平方米,另有彩钢简易房3间及彩钢简易棚1顶,水泥场地728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774.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1月19日。
特别提醒:
一、 抵押权人已针对黄斌的租赁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租赁协议无效,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二、 目前苏州华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内仍有部分租赁期已届满的承租户尚未搬出,本院已在苏州华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内张贴执行公告,限租赁期已届满的承租人立即搬出苏州华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如逾期拒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十万元以下,单位处以一百万以下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由于上述涉及诉讼事宜尚未终结,裁决结果对买受人有重大影响,特此告知,买受人应考虑风险。
起拍价:2400万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变卖期间不再组织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变卖只需一人报名一人竞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070667801112010000179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12-63493843
监督电话:0512-63493823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松陵镇高新路788号
备注:因案件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有意者可直接留言淘宝旺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或QQ(2657753370),我院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期间及时回复咨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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