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9日10时至2015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清流县佳祥实木家俬有限公司位于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金星工业园B 地块的地面建筑物总面积12270.08㎡;土地总面积35220㎡;机器设备54台。厂房于2011年建成,主要包括用于办公楼、员工宿舍楼、生产车间、土地及机器设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性质,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18日。机器设备主要有四面刨、圆棒砂光机、梳齿机、双砂架砂光机、单面涂胶机、液压机、冷压机、五碟出榫机、立式单轴木工铣床、普通木工带锯机等(具体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1776.7171万元,保证金:17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二人(含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较多,且存放时间较久,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清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清流县工商银行,账号:14040467090220288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8-5322400,刘法官,监督电话0598-5333661
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