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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积善工业园区6.2万㎡房地产拍卖

发布: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 关注:

   本院将于2023年5月10日10时至2023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积善工业园区办公楼、2#宿舍、3#宿舍、4#宿舍、5#宿舍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将房权证2016字第0087、0088、0089、0090、009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将国用(2015)第0550号】(含土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约建成于2015年,证载建筑面积35648.59平方米,红线内未办证房屋建筑面积4193.06平方米,办公楼房屋规划用途:办公用房,其余宿舍房屋规划:集体宿舍,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208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1年5月27止,过户须补缴土地出让金21100926.8元(该数据仅供参考)。证载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955.66平方米,总层数:9层,第1层高约4.6米,第2层层高约3.8米,第3-9层层高约为3.3米,无电梯,除第1层中间约534.23平方米有装修,其他均为毛坯状态。证载2#宿舍建筑面积为4609.88平方米,总层数:5层,第1层高约4.4米,第2-5层层高约为3.5米,无电梯。证载3#宿舍、4#宿舍、5#宿舍建筑面积均为7694.35平方米,总层数均为5层,第1层高均约为4.4米,第2-5层层高均约为3.5米,无电梯。上述证载建筑均为南北朝向。另外,土地红线范围内其他未办证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现该房地产由被多位案外人占有做生产、经营、办公使用,但无人向本院申报租赁权益。屋内存有大量的生产、经营、办公物品。拍卖成交后,违建部分建筑物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起拍价为人民币308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5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5月21日2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01636507052508322-027255)。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认定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金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负担。其中,出卖方应负担的上述税、费、金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可在本院规定期限内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抵扣该笔代缴款。

   另外,涉案房地产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同时,除上述变现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金外的其他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款等)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负担,买受人应当按照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缴清相关费用。涉案房地产过户交易需补缴土地出让金21100926.8元(该数据仅供参考)。

   十三、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说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不动产导致买卖双方发生如下纳税义务:

   房屋出卖方应缴纳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房屋买受方应缴纳包含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等。

   2、本次拍卖导致的出卖方应负担的交易环节税、费、金由买受人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后二十日内(过户办证公告期时间应予以扣除)先行代为缴纳。买受人缴纳完毕后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携相关凭证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抵扣。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或未申请抵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笔代缴款。买受方应负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缴纳。

   3、经委托评估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测算涉案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税费情况如下:卖方交易税费8658000元(该数据仅供参考)。

   4、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5、除本次拍卖导致的出卖方应负担的交易环节税、费、金外,其他因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瑕疵说明:

   1、买受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判断标的物的现状。本次拍卖含二次装修(墙面、地面、天棚装饰材料、不可移动的嵌入式家具以及其他拆卸将造成价值减损的装修装饰等)、公共配备设施、红线内基础设施及供电设施,但不含房地产内可移动家具、机器设备等动产以及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现该房地产由多位案外人占有做生产、经营、办公使用,但无人向本院申报租赁权益。屋内存有大量的生产、经营、办公物品。清场交房工作难度较大,拍卖成交后的具体交房工作安排以案情而定。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至实际交付房屋期间,买受人因无法占有使用该房地产所产生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须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向占有人主张权益。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宗地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经发函将乐县自然资源局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无限制,买受人购买后不得分割转让和改变用途。另外,经发函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宗地为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规划使用范围应符合《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行业范围为机械制造、新型材料、包装材料、电子、轻工类。有意竞买人可以在2023年5月5日15时至17时到本院申请查阅相关规划条款。未申请查阅而参与竞买的,视为已查阅相关规划条款,并受该规划条款约束。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向自然资源局、管委会了解具体情况。

   3、经福建省城乡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测绘,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6#餐厅、7#、8#门房为未办证的建筑物,面积共计4193.06平方米。上述未办证建筑物均为未经审批建造的建筑物,对其安全性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买受人应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使用。另外,经本院发函将乐县人民政府确认,上述未办证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负担。后续买受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坐落四至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有房屋结构、四至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修复。由此产生的权益纠纷,买受人须另行通过合法途径处理。拍卖人对标的物不做任何瑕疵担保的承诺。

   4、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该土地的用途、开发建设、利用、转让、出租、抵押及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的收回等均有严格约定,特别是合同中关于该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的约定以及政府可能对该宗地按原价进行年限修正后的地价予以收回等相关约定,有意竞买人可以在2023年5月5日15时至17时到本院申请查阅相关合同条款。未申请查阅而参与竞买的,视为已查阅原出让合同,并受该合同约束。

   若买受人因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公告披露的内容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过户、使用及土地被收回等情况,均应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作关于该宗地的任何承诺。

   5、经发函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须补缴土地出让金21100926.8元(该数据仅供参考,下同)。无须补交土地闲置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已扣除土地出让金21100926.8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负担土地出让金21100926.8元。买受人应当按照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缴清相关费用。该笔土地出让金不得在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抵扣。另外,涉案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未知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故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向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涉案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

   6、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福建宏和鞋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正常申报税、费、金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向本院复函,该企业截止至2022年11月3日欠缴税款2950959.83元、滞纳金640848.81元、欠缴社保费19990.66元。该笔钱款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被执行人福建宏和鞋业有限公司予以缴纳。买受人务必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7、涉案房地产可能已拖欠物业、水、电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

   8、因拍卖标的现场情况复杂,本瑕疵说明无法涵盖拍卖标的上所有的权利瑕疵。若由本瑕疵说明未尽事宜而产生纠纷,权益人须通过另案处理。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看样后再参与竞买。未现场看样而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现状及瑕疵已经清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594-8986523,承办人:黄超。

   举报监督电话:0594-89865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微信扫码关注城厢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拍品信息。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厢法院,微信ID:ptscxqrmfy。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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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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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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