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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房地产一宗二拍

发布:义乌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22日10时至2015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1、 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估价对象位于义乌市廿三里义东工业园区、武溪北街与诚信大道交叉口附近。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周围基础设施完善,区域内有多普达文化用品、乐乐饰品等工厂,工业聚集度较高,公共配套齐全,自然环境一般,所在区域周围路况良好,交通便利,距甬金高速义东入口大约7千米米,对外交通状况较好。该房产建于2004年,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为1-4层,已登记建筑面积5158.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072平方米,现为综合用房。另有未登记房屋7幢,测绘总建筑面积为1191.23平方米。

    2、 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为义乌房权证廿三里字第c0000552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义乌国用(2003)字第25-4381号。

    3、 限购情况:不详。

    4、 税费负担情况:一般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税费,实际缴费用以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5、物业情况:无。

    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

    特别说明: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腾空。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该厂房拍卖后六个月内交付,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水电费、物业费)

    (3)应义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竞买人在购买本拍品后需遵守以下承诺:对未建厂房应按规划要求全部建成,并于我局签订原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规定在二年内按规划完成全部建筑并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从贵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要求我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的日期起算。以上承诺未履行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企业应使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

    3、如参与竞买的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用委托代理人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但必须在拍卖结束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逾期提交委托手续的,视为个人参与竞买,如竞得的,本次竞买无效并没收保证金;如期提交委托手续的竞得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起拍价:1748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增价幅度:12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本拍品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3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在缴清全款三个工作日后,竞得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于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书面过户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人民法院所有。(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关于标的物品情况可以咨询该公司,咨询电话: 0579-85585271)

    法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法院承办法官电话:0579-85328370    法院监督电话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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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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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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