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日10时至2015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浙江海强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该厂房坐落于遂昌县妙高镇大桥工业园区。1.厂房,建筑面积4978.58平方米,钢结构,1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遂房权证妙字第00042154号,规划用途:工业;2.办公楼,建筑面积780.49平方米,混合结构,2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遂房权证妙字第00042151号,规划用途:工业;3.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0249平方米,使用权证号:遂政国用(2012)第00013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56年8月30日。
(该标的附属物包括门卫房、配电房、厕所、调漆室、钢棚等未办理相关权证,可能存在被依法拆除的风险)。
变卖价:560万元,评估价:777.6752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三、标的物出租说明:该标的物有租赁,但不影响处置。
四、变卖参与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变卖。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如变卖参与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参与变卖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变卖的,变卖参与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入园条件请变卖参与人自行向当地管理委员会咨询。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变卖参与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通知书,自己负责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委托人、变卖人不作办理产权证的任何担保。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变卖参与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取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6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丽水人民路支行,账号:3636639646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变卖参与人参与变卖的,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变卖参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变卖参与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2531889、0578-2531890;
监督电话:0578-2531656 ;
联系地址:丽水市人民路与大洋路交叉口;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