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5日10时至201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青田市温溪镇高岗村高裕五金工业公司1-6号厂房及综合楼房地产(建筑面积36517.66平方米,另有无审批手续建筑物面积约2488.76平方米。土地面积38150.44平方米)。规划用途:厂房、综合楼。房产证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日、4日。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部分2048年3月30日、部分2051年11月30日。
瑕疵说明:
1 、竞买人条件:其产业类型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其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淘汰类产业,无《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工艺、装备,符合《关于实施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76号)有关要求。该县重点发展“一强一优一特一新”四大主导产业,“一强”指不锈钢及深加工产业、“一优”是指自主伪造品牌制鞋产业、“一特”是指石雕和钼矿传统特色产业,“一新”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四大产业,工业项目产业准入要经青田县工业产业准入认定委员会审核。2、已出租,租期至2018年12月19日。年租金540万元。买受人自房地产交付之日起开始自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3 、承租人丽水市神飞利益保安用品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需事先办理手续,请与本院88018328张法官联系。4、厂房内的一批存货正在拍卖(详见本院网拍公告)。如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由上述厂房及综合楼房地产的买受人以该存货的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一并承受。
起拍价:405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直接前往实地看样。必要时可联系承租人: 1396709629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企业的历史欠税由被执行人负担,不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 0600 0012 0150 10505)。
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案号:(2014)浙温执民字第619号。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天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88018331 0577-88018353,监督电话0577-880183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