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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港头村14393㎡房产及土地三拍

发布: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0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6日10时至2015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田县温溪镇港头村工业区(青田县伯利恒工贸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青房权证温溪字第00053486、00053487、00053488号,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4日。产权房屋共三处,一处六层,建筑面积5966.02平方米,一处四层,建筑面积5339.63平方米,另一处四层,建筑面积3088.09平方米,三处房屋总建筑面积:14393.74平方米;设计用途:工业,非居住,2009年建造。

土地使用权证号:青国用(2010)第03222号;登记时间:2010年09月26日,使用权面积:5407.75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5月23日 。

瑕疵说明:

1、根据青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辖区工业厂房企业准入园条件要求,产业首先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属于(2 01 1 年本2 01 3修订)淘汰类产业,入园产业重点发展“一强一优一特一新”四大主导产业。工业项目产业要符合准入企业产业类型的条件,必须要经青田县工业产业准入认定委员会审核。联系电话:0578 – 6808823;

2、该厂房存在多处无产权建筑物(违章建筑),面积约3000.35平方米, 无产权建筑物由专业测绘部门确定面积。买受人需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自行拆除;

3、一切税费(包括被执行人之前所欠税费计257363.04元,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欠水费共计63723元)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最终纳税额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

4、该厂房带租拍卖,现由五方承租人实际承租,租赁情况如下:

根据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第一承租人:浙江凯盛五金有限公司,租赁面积厂房662平方米(租金10元平方计算)及宿舍楼331平方米(5元平方计算),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3月1日,租期为5年,租金已付至2016年2月;第二承租人:周伟忠,租赁面积厂房6480平方米(6.5元平方计算),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11月1日,租期5年,租金已付清;第三承租人:廖瑞飞,租赁面积厂房772平方米(8000元/月)及宿舍楼369平方米(3690元/月),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4月17日,租期为2年,租金付至2015年4月16日止;第四承租人:凯奇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租赁面积厂房637平方米(7元平方计算)及宿舍楼377平方米(4元平方计算),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10月1日,租期10年,租金已付清;第五承租人:金云唐,租赁面积厂房2000平方米(5.8元计算)及宿舍楼41个房间(180元/间/月),合同约定租赁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租期为5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详情以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如续租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起拍价:85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或与联系人联系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13857715855   文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4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121021279000001 )。

建议来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案号:(2014)温瓯执民字第702号。

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88618326  0577-55888858

监督电话0577-5588887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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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厂房,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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