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5日10时至201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泰兴市天水湾大酒店房地产。该标的位于泰兴市马甸电厂路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国用(2007)第371112号,面积:8674㎡,房屋所有权证号:00093094号,证载面积7848.35㎡。另有1983.81㎡房屋无权证。
评估价:1986.7万元,起拍价:1609.227万元,保证金为1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5年4月14日10时安排看样。(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4月2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泰州新区支行,账号:735731018310000062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6391939 监督电话0523-86391822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2号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