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22日10时至201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位于长兴县雷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兴县雉城镇长桥村的厂房(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35044、00177830号)及土地【长土国用(2012)第00105928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无证房屋和变电设施(一)土地证编号长土国用(2012)字第00105928号,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60年6月12日(二)有证房产: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77830号,面积2230.8㎡;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35044号,总层数1(面积1357.62㎡),总层数3(面积561.32㎡)(三)无证建筑物:2间砖木结构仓库,层高3.5米;1间钢结构仓库,层高4米;2个钢结构的简易棚,层高2.5米。
评估价:7092900元
起拍价:45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12月19日14时30分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月1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兴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2700292005002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6127805,监督电话:0572-6227552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