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3日10时至201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傅福村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约790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06.72平方米,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7898.47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 土地证号慈国用2012第20105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32.3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16日,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证号为慈2012字第01486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2667.8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1-4层,设计用途工业;慈2012字第014867号,建筑面积5230.6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楼层1-3层,设计用途为工业;另有无证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该房存在抵押。
起拍价:748万元,保证金:75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的企业竞买(竞买企业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变卖无效,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2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房屋四址以土地证为准,出入行路照旧。房屋四址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标的物设有抵押。
九、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本标的存在无证建筑约8.25平方米,买受人须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核实;交付时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负,隔墙堆砌由买受人自理。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阅;不提供与货梯有关的票据、检验证明和说明书等资料,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延长。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0204016000004479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63912683、0574-63912587,监督电话:0574-63912788。
联系地址: 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