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4日10时起至201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兰江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永昌镇工业区红店头工业房地产,房屋总建筑面积7420.1㎡(其中有证建筑面积7198.15㎡,无证建筑面积221.95㎡),土地使用权面积15261.6㎡,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10日。
拍卖标的包括厂房内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包括单梁起重机5台)若干,详见机器设备清单。
起拍价:82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法人购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分割处置,新受让项目必须通过项目预审。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579-88927756 ;
监督电话:0579-88927209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