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7日10时至2014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淮安市涟水县工业区西区纬一路6号工业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0178.41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6172平方米)。
变卖价:650万元,评估价格:105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19日9时起至2014年11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金鹰支行,账号:1010510104000203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
咨询电话:025-83523395(黄)、18951637238(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360
联系地址:南京市俞家巷2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