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5日10 时至201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件号为信市国用2010第9002号,地类用途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土地面积33300平方米。取得日期2010年8月5日,终止日期2057年12月24日。开发程度:未开发。位置座落于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土城村境内,东临土城村居民区道路,西临上天梯大道,南临矿业大道,北临土城村居民区。
起拍价:12287700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南省信阳市建行老城支行,账号:4100155141805000209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6-6360410
监督电话:0376-6360032
联系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410室。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