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8日10时至2014年9月19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西区古城路10号即江苏宏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39563.16㎡,其中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为37644.87㎡,无证面积为1918.2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094㎡),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宏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宿国用(2010)第2103号,使用权面积为:47094㎡。该宗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终止日期为2060年2月26日,其中:有产权证房地产价格为:5597.13万元, 无产权证房屋价格为:128.85万元,共计5725.98万元,房产证号:开发字第13001356号、开发字第13002670号、宿城字第10005003号、开发字第13000466号,有抵押,抵押于苏州银行宿迁分行。特别说明:本次拍卖不含厂房内物品及设备。
该公司房产详细情况:
1号房。1号房为三层钢混结构房屋,砖墙,钢筋混凝土梁、柱,现浇屋面,层高为12.7米,建筑面积为7277.39平方米,建成于2008年,现用途东侧为食堂和宿舍、中间为办公用房、西侧为厂房。食堂和宿舍部分,室内水磨石地坪,内外墙乳胶漆粉刷,玻璃门,塑钢窗,厨房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墙砖,宿舍区走道铺地板砖、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墙面贴墙砖PVC吊顶。办公部分,一层地面铺地板砖,吊顶,大厅贴墙砖,玻璃门,塑钢窗,卫生间贴墙砖PVC吊顶;二三层地面铺地板砖,吊顶,墙乳胶漆粉刷,实木门塑钢窗,卫生间贴墙砖PVC吊顶;总经理室铺实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厂房部分,内外墙乳胶漆粉刷,玻璃门塑钢窗,一层环氧地坪,二三层水泥地坪,室内未接入水电。
2号房。2号房为一层钢混结构房屋,现为厂房, 240砖墙,钢筋混凝土柱承重,钢屋架,夹芯板屋面,层高为6.5米,内外墙乳胶漆粉刷,室内水泥地坪,铁门,塑钢窗。南侧分割出一部分为职工浴室,地坂砖地面,PVC吊顶,墙面贴墙砖。建筑面积为9803.57㎡,建成于2010年。
3号房。3号房为局部二层钢混结构房屋,现为厂房, 240砖墙,钢筋混凝土柱承重,钢屋架,夹芯板屋面,层高为9.2米,内外墙乳胶漆粉刷,室内水磨石地坪,铁门,塑钢窗。建筑面积为18816.5㎡,建成于2010年。
4号房。4号房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为宿舍, 240砖墙,现浇屋面,层高为8.3米,内外墙乳胶漆粉刷,室内水磨石地坪,木门,塑钢窗,一层窗上加装防盗网。建筑面积为1747.41㎡,建成于2010年。
5号房。5号房为一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为门卫室, 240砖墙,现浇屋面,层高为3.5米,外墙贴墙砖,内墙乳胶漆粉刷,室内铺地板砖,不锈钢门,塑钢窗,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36.93㎡。
6号房。6号房为一层简易结构房屋,现为垃圾房, 砌块墙体,内外墙水泥粉刷,夹芯板屋面,层高为2.2米,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92㎡。
7号房。7号房为一层钢结构房屋,现为锅炉房, 钢柱钢梁,现无屋面,彩钢瓦墙体,室内水泥地坪,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159.16㎡。
8号房。8号房为一层砖混结构房屋,现为配电室, 240砖墙,现浇屋面,层高为3.9米,外墙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涂料粉刷,室内水泥地坪,铁门,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90.63㎡。
9号房。9号房为一层钢混结构房屋,为3号房南侧部分房屋分割的二层,现为厂房, 240砖墙,钢筋混凝土柱承重,钢屋架,夹芯板屋面,内外墙水泥砂浆粉刷,室内铺地板砖,塑钢窗,现场测量建筑面积为1539.57㎡。
起拍价:4867.083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3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止(限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请各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9月16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限工作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6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3213026901201000054355)。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27-82963096、0527-83963101;
监督电话: 0527-82963005;
联系人:张法官, 梁警官;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