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8日10时至2014年7月29日10时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金竹工业区(温州市嘉伦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厂房。
房屋权属状况:
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153289号,登记时间:2007年12月20日。产权建筑面积:11263.5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2335平方米(该面积由房管部分确定为准);设计用途:非居住。有抵押。
土地权属登记:
土地面积:5325.35平方米。土地证号:温国用(2007)第3-1795号;登记日期:2007年05月05日。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2年06月26日止。
起拍价:1616万元,保证金:17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竞买人入园条件(竞买人需持入园许可证明向本院申报并登记):
经温州市地税局瓯海地税分局核对至2014年5月21日止存在欠水费260097.80元及滞纳金计30222.84元,总共计290320.64元。
经温州市瓯海区国家税务局核对,温州市嘉伦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增值税无欠税。
截止2014年5月,水电费均以结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并登记,统一安排于2014年7月22日9:00-10:00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12102127900000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7-558888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55888858 0577-88618326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