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银行里3门609-612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010-2 | |
转让方名称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银行里3门609-612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6-30 |
资产评估值 | 232.70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234.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04-16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4-29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银行里3门609-612 | ||
房地证号 | 津字第101031005545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47.9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119.07 | |
设计用途 | 办公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70.2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和程序全额返还。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须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网络电子竞价及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包括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担因房产过户产生的差额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房产税。 三、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内的。 四、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即表示己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所涉及 到的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态的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产现状。 五、该房产坐落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银行里3门609-612,面积119.07平米,资产评估值232.70万元,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价格为19652元/平米,总价值234万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融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经 纪 代 理 人 | 逯洁 | 联系电话 | 18630831834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