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原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 座落在吉州区永叔路239号A幢1015室房产(位于吉州区锦洋宾馆十楼),建筑面积约112.51m2,起拍价473780元。
2.座落在永叔路239号A幢1502室房产(位于吉州区锦洋宾馆十五楼),建筑面积约121.43m2,起拍价:511099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6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拍卖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下午17时止在本公司办公室(吉州区宏康路3号B栋28号)。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在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和竞买保证金5万元,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17时止,竞买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原支行,账号:14-372101040001014)。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原区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之后凭报名确认手续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到青原区人民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五、联系电话:
0796-8186659(法院胡先生)
0796-7029988 13607969886 (拍卖公司尹先生)
吉安市众成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