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4日10时至201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33.71平方米,建造于2000年,房屋总层数25层,拍卖房屋位于13层,室号为1303-4,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宗地号为普陀区长寿路街道24街坊1/3丘。房屋内办公区域地面铺设拼块地毯,内墙面贴壁纸,天棚采用纸面石膏板吊顶,塑钢窗,卫生间、厨房间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磁砖。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起拍价:320万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定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定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后凭正式收据报销。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定海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法院网络拍卖专户,开户银行:定海海洋农商银行桔南分理处,账号:201 000 102 615 659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80-2826365
监督电话:0580-2826317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511号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