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4年7月4日上午10:00时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西门)多功能法庭拍卖如下标的物:
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7号街坊54号国贸大厦-1318、1316、1317、1301房产四套(有房产证),总建筑面积:217.97平方米,该房屋建成于2006年,混合结构,起拍价143.95万元,有保留价。
拍卖人:包头市银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5313866 15847278093
报名地点:包头市高新区创业中心软件园A座509室
1、报名及展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3日16:00时止
2、保证金:标的起拍价30%的保证金
3、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座落及存放地
4、拍卖方式:采用密封报价与公开竞价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拍卖
5、竞买人须在参拍前认真查看标的及相关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成交之日起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文件的规定向拍卖公司缴纳佣金。
监督电话:0472-510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