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4日下午3:30在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号审判庭举行第358期拍卖会,拍卖标的:
1、广州市芳村区汾水村以南金兰苑剑兰大厦71梯3层06单元,建筑面积:117.8766M2,参考价:115.35万元(保证金:11万元)。
2、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192号901房(写字楼),建筑面积:102.93M2,参考价:101.44万元(保证金:10万元)。
3、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192号907房(写字楼),建筑面积:83.64M2,参考价:82.44万元(保证金:8.2万元)。
上述标的均不交吉,案号:(2013)佛城法执字第1202、1203号,法院承办人电话:83217749。
竞买人必须是保证金交款人,保证金必须于12月20日下午5时前到账,保证金以银行划转方式逐笔存入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账号:2013021029200193396,开户行:工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付款凭证上注明:案号、参加佛山市高明拍卖行有限公司第358期拍卖会,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书),并携带保证金存款凭证于12月23日下午5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标的展示期:12月16日、17日。
禅城法院监督电话:83217742
佛山市高明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高明大道595号二楼
电话:88660222 传真:886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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