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9层本公司拍卖厅依法对位于普兰店市沙包镇沙包村韩屯沙鑫街69号1-4层(原产权证登记为5层,但实际建成4层),产权证号为普房权证普单字第00075591号,建筑面积(实际面积)6133.39平方米房屋(详见华鼎房地估字[2013]第HD06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为971.01万元人民币,该价格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
展示时间:2013年8月8日至8月21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411-83786383
联 系 人:马女士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8月22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3年8月22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注:请范继东、普兰店市沙包镇供销合作社沙包商店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