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点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均设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
瞿金财所有的坐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玉兴东路41号房产(处第11层),房产登记证明载房屋建筑面积147.44平方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起拍价 80万元,保证金16万元。
注: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法,未竞得者5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二、展示时间:11月8日至11月9日止。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竞买人限为台州市农村户籍)请于2010年11月9日下午5点前带身份证、户口簿、法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交玉环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玉环中行,帐号:840012419808094001)到本公司(椒江东环大道195号台州物价大楼2楼)报名,2010年11月9日下午3点到5点在玉环维多利亚商务酒店报名。
四、联系电话及特别说明:88556028、88556059、88550072。法院联系电话:87257109;工商监督电话:87230238。本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