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海事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路桥腾达路半岛花园1幢2301、2302、2303室,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59.56 ㎡,国有出让办公用房,毛坯,起拍价172.6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于2013年7月29日前(工作时间)向宁波海事法院缴纳保证金(户名: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开户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帐号: 3450020010120100056317),持银行缴款凭证到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椒江区星明路9号(或传真至88831110预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2013年7月30日(工作时间)。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拍卖方式:设保留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最高者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为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8971188 88297829 监督:88836629(工商) 88685879(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