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粤钧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定于2013年06月28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拍卖号:(2012)穗中法拍卖0064号]:
标的1:广州市广州大道天河立交东北侧“金穗大厦”第七层C单元,建筑面积:135.9697平方米,起拍价:1,435,296元,保证金:143,000元。
标的2:广州市广州大道天河立交东北侧“金穗大厦”第七层J、JJ单元,建筑面积:71.4998平方米,起拍价:696,694元,保证金:69,000元。
标的3:广州市广州大道天河立交东北侧“金穗大厦”第十九层D单元,建筑面积:113.0441平方米,起拍价:1,311,311元,保证金:131,000元。
标的4:广州市广州大道天河立交东北侧“金穗大厦”第三十一层A单元,建筑面积:113.0442平方米,起拍价:1,363,765元,保证金:136,000元。
标的5:广州市广州大道天河立交东北侧“金穗大厦”第三十一层B单元,建筑面积:135.9697平方米,起拍价:1,624,565元,保证金:162,000元。
拍卖方式:按照逐步递进增价式分拆拍卖。(查看详细资料)
拍卖条件:1、拍卖标的按现有实际状态、结构(因上述房产已全部出租,故不交吉)进行拍卖,法院不负责移交钥匙和清场,最终产权面积及使用性质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为准,标的最终产权面积如有变动,拍卖款费不予多退少补;2、拍卖交易和过户环节中买、卖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水电费、管理费及上述费用相应的滞纳金等);3、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上述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3年06月25日17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手续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咨询。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13年06月26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06月20、21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法院监督电话: 83210946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