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5月21日上午10时对下列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本公司拍卖厅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永平大街西段南侧的卢龙县经济贸易局办公楼3-4层部分房产(含分摊土地使用权),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约850.28㎡,办公楼,
起拍价127.2835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第三次拍卖(整体)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5月17、20日
地点: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0楼拍卖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5月2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法库县人民法院执行暂存款;开户行:法库县红五月信用社;账号:116212010104309720,行号:402221098025),并于2013年5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资料,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4-22938458 13840064100谢经理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9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1332242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