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2月26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本公司拍卖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楼)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满都户供销合作社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设备。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包括:
两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共3215㎡;
五栋建筑物,建筑面积699.35㎡;
三项设备包括立式锅炉含烟囱、水罐、水井含潜水泵。
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99.3747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展示时间:2013年2月6日至25日,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2月25日14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辽中县会计核算中心(2);开户行:743辽中联社营业部;帐号:1096201126542),并于2013年2月25日16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中包括的两宗国有土地系划拨土地,拍卖成交后应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
2、不准改变土地用途及使用性质,如需改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特别是在本宗地上有为居民住宅楼供热设施(锅炉房等)和用地,必须保证原使用性能正常供热。
3、拍卖标的面积、四至可能小于土地使用证面积,以现状及变更后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4、土地属性及四邻如有争议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赵女士024-22566008、1394012936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789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