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在鄱阳县人民法院举行鄱阳县芝阳路芝阳花苑写字楼及店铺房产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 的 名 称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
备注 |
1 |
芝阳花苑1栋14号店铺 |
约47.62 |
46.5 |
10 |
标的位于鄱阳
县城主干道芝阳路,龙门钣金喷漆美容装璜店隔壁,烟草局对面,近邻芝阳公园。 |
2 |
芝阳花苑1栋15号店铺 |
约48.98 |
47.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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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芝阳花苑1栋3单元201写字楼 |
约187.31 |
57.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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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芝阳花苑1栋3单元202写字楼 |
约150.30 |
4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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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芝阳花苑1栋4单元201写字楼 |
约150.30 |
4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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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芝阳花苑1栋4单元202写字楼 |
约98.25 |
3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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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竞买保证金者,可参加任意标的的竞买,但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 |
二、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三、本次拍卖标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五、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下午止,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本次拍卖会有关资料。并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上饶银行富民支行; 帐号:200803090000021267(支票报名以实际到帐为准)。资料费300元(不退),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3907936355 13755343279
法院监督电话:0793-6205626
公司地址:上饶市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