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月10日上午10时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整体拍卖,评估总价795.7018万元。
一、拍卖标的
1、 沈河区文萃路253号1门—16门,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总建筑面积约704.26㎡;国有出让地;
2、 沈河区万柳塘路56号锅炉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约704㎡;(无产权证)
3、 东陵区英达乡后陵村办公楼,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604㎡;行政划拨地;
4、 东陵区英达乡后陵村其它用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58㎡,行政划拨地;
评估总价795.7018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预展时间:2013年1月7日- 9日 预展地点:本公司展示厅及标的所在地
三、意向竞买人请于2013年1月9日15时前将保证金150万元交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18640333037),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交付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其它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四、特别说明
1、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负责清场;
2、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
3、位于东陵区万柳塘路56号锅炉房有占用;
4、标的面积最终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5、拍卖标的因交易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和前期因使用而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024-31976789-613 31976799
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97
辽宁天启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