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10时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新世纪大厦四、五层房产(建筑面积2244.72㎡,非居住,其他商服用地(办公),国有出让,带租拍卖,租期至2015年6月19日止,详见资料)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3500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2月17日下午5时止报名、看样,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于12月14日前将保证金35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开户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保证金不计息),到账后至龙湾法院3010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路东泰大厦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注:①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②届时请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③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96799 56891818-766 法院监督:0577-86555617 工商监督:0577-89661259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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