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伟盛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金正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6日15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的如下标的:[案号:(2009)花法执字第3161号]
标的名称 |
起拍价格(元) |
保证金(元) |
标的1: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75、177号(弘基广场)101号 |
15,303,126元 |
1,500,000元 |
标的2: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75、177号(弘基广场) 201号 |
15,073,147元 |
1,500,000元 |
标的3: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75、177号(弘基广场) 301号 |
13,093,918元 |
1,300,000元 |
标的4: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75、177号(弘基广场)401号 |
11,129,442元 |
1,100,000元 |
标的5: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75、177号(弘基广场)501号 |
10,097,631元 |
1,000,000元 |
上述标的按先整体后分拆进行拍卖,整体建筑面积:7122.333平方米,整体起拍价64,697,264元;整体保证金:6,400,000元。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2年11月20日上午12时前将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手续及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联系咨询。竞买人确认保证金到账后须在2012年11月20日17时前到法院立案庭换领收据,并在2012年11月22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竞买。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
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12年11月15、16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法院监督电话: 66831857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