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邗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9日下午3:30在扬州市念泗路2号4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扬州市邗江区邗城大道兰庄商贸楼附楼201室非居住用房,建筑面积92.17 m2,评估价为65.33万元(详见评估报告),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 11月7日预约集中至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意向人必须向委托方缴纳参拍保证金(帐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扬州建行邗江支行,帐号:3200 1745 4360 5250 3757),并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拍报名登记截止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5时。
四、联系方式:0514-82961570 1599510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