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3时在温州市杏花路侨房大厦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经济开发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902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92.28㎡,土地性质:出让,起拍价880万元。
二、标的展示: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于2012年11月5至6日下午4时在温州市杏花路侨房大厦二楼办公室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和复印件及每个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汇至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苍南支行,账号:820010075608091001,然后到登记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在成交款中冲减。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全数退回。
注: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2、届时请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4、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确权为准。5、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6、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7、车辆在拍卖前如有违章、违规等行为需处罚的以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0577-64201147、64256671 监督:工商89661259 法院8899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