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0年9月15日上午10:00时在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对下列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剑阁县碗泉乡碗泉街9号原碗泉乡乡镇企业办公室,砖混结构的两层小青瓦房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土地使用证,房屋建筑面积约184.00m2,整体拍卖。
二、拍卖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10:O0时
三、拍卖地点: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竞买登记:标的拍卖成交后必须立即拆除,并按集镇规划要求开发修建,开发期限l年。标的在拍卖报名时分别交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根据开发进度返还)。上述标的现状拍卖,办理产权过户涉及办证面积以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最终确权面积为准。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9月14日在标的原址展示,有意者请与绵阳众益拍卖公司联系并办理竞买手续,报名时,标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五万元并提交有效证件。标的已知的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如参加竞买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方可享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集中报名的工作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9:00至2010年9月14日17:00止,在剑阁县元山镇政府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工作时间在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油坊街9号盛鑫苑2幢1—5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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