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10日下午2时在上海裕景大饭店四楼香檀厅(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钱仓路1号(现为东方路8号)11A办公用房一套(含装潢),房权证号:浦2006074723号,建筑面积127㎡,房屋用途:办公;土地权属性:国有,土地用途:综合楼(商住),使用权面积:19.5㎡。起拍价人民币200万元,交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8日。即日起接受咨询、电话预约并统一安排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于2012年5月9日上午10时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个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镇海法院509室报名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帐号:94100155260000301,)并持法院开具的收据及有效证件于5月9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竞买。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相关资料。
四、联系电话:0574-87361111 15058090545(陈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574-86378053
宁波东方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