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1月29日9:15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寿区凤城镇火街104号4-4号办公用房,建面约:338.65㎡,拍卖保留价48.768万元,竞买保证金4.8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在2011年11月28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2610801),并于2011年11 月2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以上标的现有租赁,租赁情况可到重庆联交所咨询。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有效租赁凭据、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的交付。
2、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48 63638106 王老师 QQ:348264279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67188972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