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1年8月3日上午10:00在十堰市汉江路15号市房产局10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十堰市朝阳路原四堰所房产
二、标的自公告日起至2011年8月1日在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注意事项:有意者请于2011年8月1日下午16:00前交纳保证金后(以保证金到帐为准)带有效证件至十堰市汉江路15号11楼办理竞买手续。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27-87899129 18971623040(武汉)13339866439(十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