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8月9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1层办公房(建面512.33㎡)[保证金100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除外)9:00—17:00 51701227邹小姐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须具备与竞买标的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在拍卖会前登记。
2、拍卖保证金必须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
3、请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在拍卖会前到场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