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3002-3室,建筑面积223.04㎡,起拍价:345万元。
注意事项: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7月14日下午5时止,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带保证金(起拍价10%)前来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本公司帐户为准,开户银行:交行中山支行;帐号:333507000012015658920。
四、联系电话:0577-88896799 56891818-766 法院监督电话:0577-88997737 工商监督电话:0577-88538056
五、报名地点:市区江滨路东泰大厦本公司业务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