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4月7日10:45开始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以下标的1、2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北碚区龙凤三村44号1栋二层2号非住宅,建面621.73㎡,房地证号107房地证2006字第04565号,办公出让地。拍卖保留价:87.94万元,竞买保证金:9万元。
2、北碚区龙凤三村44号3栋二层3.4.5号非住宅,建面358.65㎡,房地证号107房地证2006字第04563号,办公出让地。拍卖保留价:57.38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于2011年4月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0610902),并于2011年4月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1、2现有人使用,买受人在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后,由委托法院出具《裁定书》,买受人再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证后,可向委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房屋进行腾空。
2、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涉及的税、费及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