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5月26日上午10时在金湖县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位于金湖县前锋镇白马湖幼儿园及其三间二层门面房,房屋登记面积1718.4㎡,其中门面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32㎡,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另外幼儿园占用的2375.5㎡的土地性质系租用前锋镇镇政府,详见(1999)金证经内字第1372号公证书。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至2011年5月24日下午5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有意者,请到淮安市区淮海西路202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向金湖县人民法院缴纳竞买保证金15万元的收据。
五、联系电话:0517-83917036 83589532(金湖标的) 0517-83990369 83901653 胡先生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