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中深烟草贸易中心委托,现通过公开市场方式转让以下标的,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资料、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安排商务谈判。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公告期自登报之日起计算。
转让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03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享有的债权权益。(即惠州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登记在惠州市外商投资服务总公司名下的惠阳府国用字(94)13210500018、(94)13210500014、(93)13210500110三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共124750平方米,抵偿所欠深圳中深烟草贸易中心相应债务)。(交易编号:GZ4BG411GD1000909)。 (查看详细资料)
挂牌价格:698.00万元
转让方联系人:许先生 0755-82246092 15112506393
转让方法律顾问:崔先生 0755-82816863(直线)、82813366(总机) 13509646469
具体详情见本所网站相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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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陈先生 020-87383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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