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介绍:拍卖标的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2组C栋彩虹大厦第4层的房屋。该房屋正面临消息街和贡井平桥瀑布,背靠育才路商业步行街和三医院,左与长征大桥相连,右临11路公交起点站。房屋共办理两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设计用途为营业用房,房屋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1148.96平方米.房屋占用分摊的土地为划拨的商服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79.00平方米。
二、瑕疵声明
(一)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2组C栋第4层的房屋权属证号分别为:
1、自房权证市交字第00036649号,建筑面积636.09平方米;
2、自房权证市交字第00036647号,建筑面积512.87平方米。
(二)贡井区筱溪街居委会2组C栋第4层的房屋占用分摊的土地权属证号分别为:
1、自国用(2002)字第030562号;使用权面积99.1平方米;
2、自国用(2002)字第030561号;使用权面积79.9平方米;
使用权类为:划拨。土地用途:商服。房屋取得日期为2002年5月20日。本公司按现状整体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其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按房屋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对其该房屋质量、面积和结构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标的物现在在承包期间,承包到期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每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要继续履行该承包协议到2015年5月30 日止。
联系电话:0813—5591377 1399009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