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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盛世华庭2套房产拍卖

发布: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19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19日10时至2016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阳市仲景路与光武路交叉口盛世华庭2号楼第二层,3号楼第2层的房产,起拍价为1051.62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该房屋室内为毛坯房,室外为瓷砖黏贴,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维护状况一般,其他瑕疵未知,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具体情况请电话或到我院咨询。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标的物相关手续,由有关单位进行审批办理。我院不负责办理,敬请谅解。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2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帐号:4100152231105020066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建设东路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宏建评字【2016】第HJD7-05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37手机:17737769716 张国庆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377-61661077。
    联系地址: 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别说明,据案件承办人提供的材料反应,该房屋尚未办理房屋预售,也没有房产所有权证书,具体成交后的过户问题请各位有意的竞买人咨询房地产或不动产管理部门,明确竞买行为所应承担的风险。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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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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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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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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