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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汇儒智居3号楼86㎡住宅拍卖

发布: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0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1月8日10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2、大厂回族自治县汇儒智居3号楼2单元902室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86.4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20309号。拍卖保留价为112.6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1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2016年11月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宝善街支行,账号:07401027960903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11月4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上述标的无法提供房产证,实际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方式:王先生 17603133963
    执行法院电话:0316-8958022
    法院监督电话:0316-8958036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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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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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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